南投縣10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(數理及語文)資賦優異學生簡章
1.本案修正旨揭簡章第12條第2款:通過鑑定學生,安置於報考學校普通班,得由學校提出資優教育方案;另第15條第4款刪除。
2.詳閱參考附件
簡章.doc
資賦優異學生簡章修正對照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