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島盃元宵創意花燈彩繪比賽,請踴躍報名參加

一、目 的:為慶祝元宵燈節,並推行傳統藝術教育與花燈自由創作的概念,以延續傳統民俗工
藝技術之傳承,讓南投縣民共同傳承元宵文化,進而發揮個人才華創意,並達到全民參與寓教於樂的學習目標。
預期效益:春節為期一個月的花燈展覽,推動傳統藝術教育並發揚光大,配合春節及元宵燈會
公開展示,預估當月將吸引20萬人次參觀,為國家社會及傳統民俗技藝貢獻心力。
進而提升『讓不同世代台灣人,擁有共同美好回憶』之最大目標。
二、指導單位:南投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寶島時代村
四、協辦單位:南投縣各級公私立學校(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以上之社會民間團體)、李毂摩、
柯耀東、亞駿藝術有限公司
五、報名日期:
(一)即日起至102年12月20日止。
(二)報名手續:
1.以傳真、郵寄或Email報名為主,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,郵寄至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樓或傳真(049)2305-333,以郵戳或傳真時間為憑,Email信箱:bonnie@twtimes.tw請務必正確填寫聯絡電話,以利連繫作業。若有疑問可電洽寶島時代村_企劃部(049)2305-000分機307 李小姐。
2.學校以團體報名方式參加,統一收件、送件,承辦單位將於收到報名表後,給予編號,做為現場布置區域之規劃依據。
六、競賽主題:配合「百變花燈歡樂元宵」燈籠彩繪活動整體活動氛圍,競賽主題如下:
1.「生肖-馬」:各類童話、歷史神話及寓言故事等,與生肖-馬相關者均屬之。
2.「歡樂元宵」:從傳統至現代,各類春節民俗風情(舞龍舞獅、團圓、圍爐)皆可。
3.「寶島特色」:以寶島時代村村內場景或傳統人物角色為藍本,表現出創意、熱情、
卓越以及國際化的遠景者均屬之。
以上三大主題作品應力求內容豐富、具創意並富故事性。
七、競賽組別:1.社會組(含高中職、大專以上)
2.國中組
3.國小組
4.幼稚園組
八、獎勵辦法:◎每組各錄取
第一名 8,000元 1名
第二名 5,000元 1名
第三名 3,000元 1名
最佳創意 2,000元 1名
最佳愛國 2,000元 1名
最佳喜氣 2,000元 1名
村長特獎 2,000元 1名
優勝佳作 1,000元 10名
入 選 奬狀一只 若干名
以上各獲頒寶島時代村獎狀乙禎與精美獎品乙份。
◎每組錄取指導老師獎若干名獲頒獎狀乙禎以資鼓勵。
◎每種組別參賽作品,若少於30件,以從缺論;該組不予評分並且給予優選獎,以茲鼓勵。
◎得獎者訂於103年2月9日(週日)上午11:00於寶島時代村舉行頒發獎金與獎
狀典禮。
九、規格材質:
(1)彩繪花燈_國中組、國小組、幼稚園組參賽作品均以主辦單位提供之白色素面紙燈籠製作,以利規劃佈展位置。
(2)主辦單位準備白色素面紙燈籠,提供給南投縣市各級學校,於12/20報名截止後郵寄予參賽者,限量600份。(每間學校至多報名50件,超出件數者由主辦單位以報名先
後順序,安排候補順位,領完為止)。
(3)彩繪花燈_社會組參賽作品均以吊掛方式製作,限圓形或方形(寬30至60公分、高60
至90公分、長90公分以內)為彩繪創作品。
(4)彩繪素材、水泥漆彩繪顏料由參加者或學校自行準備。
(5)參賽同學以主辦單位標準燈籠模型,創意彩繪或進一步延伸創意設計亦可。
(6)請報名同學務必繳件
(7)未事先報名臨時報名者作品只參展,恕不列入評分。
(8)未依上述規定者,不給予參賽資格。
十、展覽地點:寶島時代村 (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)
十一、收件、佈置及展示:
1.收件時間:
民國103年1月2日(一)至01月20日(一)每日上午10時起至下午18時止,凡逾時送
件或未預先報名者,作品可參展但不得參加競賽。
2.收件地點:寶島時代村 企劃部 李小姐收(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039號)
電話:049-2305-000分機307
(親自送件者請送至寶島時代村_團體售票處)
3.佈展時間:103年1月22日(三)起,詳細佈置位置由寶島時代村統籌辦理。
4.作品展示:103年1月31日至2月28日,合計5週,每日上午09:30時至晚上18:00時止。
5.凡參賽之彩繪花燈,不論有無入選名次,作品將不予退還,並可獲得500元等值紀念品,且
配合燈會期間公開展示。欲領回者,請各參賽者於展示活動結束後103年03月31日前至展
覽地點自行取回。逾期未領回由主辦單位逕行銷毀不得異議。
十二、評審方式:
(一)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,標準為主題30%、技巧30%、色彩20%、創意20%。
(二)評審日期:103年1月27日
(三)公佈日期:103年1月28日
(四)公佈方式:除於展示現場公布外,並於寶島時代村官網及粉絲團公布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每件作品必須親自製作,不得委託設計製作或為他人代工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(不予評分)。
(二)每件作品不得超過規定規格,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。
(三)本活動得獎名額將依評審委員決議後訂之,必要時各獎項得予從缺。
(四)作品於收件至領回期間,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損壞者,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(五)每件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掛上標籤統一標示。
(六)各組獲獎之獎金,依規定扣繳所得稅(超過2,000元者),並由主辦單位依規定代扣繳。
(七)所有參賽作品,主辦單位擁有攝影、發行專輯及光碟等權利。
十四、備 註:本計畫經實施後,若有相關修正時,以承辦單位為主,修正時亦同。
十五、報名表
2014年『百變花燈歡樂元宵』寶島盃元宵創意花燈彩繪比賽報名表
編 號 (本欄承辦單位填寫) 學校/單位名稱 (共 件,第 件)
類 別 □ 社會組(含高中職、大專以上) □ 國中組
□ 國小組 □ 幼稚園組
作品主題
指導老師
姓 名 (社會組免填) 作 者
姓 名 第1位
第2位
(欄位不足時,請自行增加)
聯絡電話 是否領回 □ 是 □ 否
聯絡地址
領回回條
(本欄承辦單位填寫) 編號: (本欄承辦單位填寫)
姓名:
備註:領回日期 103 年 3 月 1 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止至寶島時代村,逾時不領回者,由承辦單位全..權處理,不得異議。